:::
宣導 莊坤穎 - 教導處公告 | 2017-08-28 | 點閱數: 331

酒後不開車!飲酒後請以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等方式安全回家。

臺南市政府關心您。

:::

↓ 本頁 QR Code ↓

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
:::

請選擇使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