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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蓉 - 教導處公告 | 2015-11-15 | 點閱數: 373
比賽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案聯絡人: 02-77341798 楊宜婷小姐或 02-77341542 簡志宇小姐。  
公告 楊超雲 - 人事室公告 | 2015-11-12 | 點閱數: 605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11 月 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40153832 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11 月 10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1120069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使社會各界充分瞭解同性伴侶法制化前相關權益保障可採行之過渡做法,於本(104)年 7 月至 9 月共計召開 5 場次之「檢討現行法令架構下得否放寬將同性伴侶納入法規適用研商會議」,案經會議決議,部分法規雖未明文賦予同性伴侶與「配偶」相當之權益,惟同性伴侶尚可能透過預立遺囑或意願書等方式間接獲得保障。 三、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14 條之 1 規定:「(第 1 項)依本條例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時,另給與遺族一次撫慰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超雲 - 人事室公告 | 2015-11-12 | 點閱數: 445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11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044033900 號令暨臺南市政府 104 年 11 月 10 日府人給字第 1041036713 號函辦理。 二、轉知銓敘部令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銓敘部 100 年 7 月 14 日部退三字第 10034077221 號令所定「非僅承攬政府機關(構)業務之團體、個人」所僱用之全職工作,且任職期間所領薪資確實證明全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者,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 1 項 2 款及其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停止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      
余美慧 - 善糖新鮮事 | 2015-11-12 | 點閱數: 538
恭喜本校四年甲班姜致羽同學參加<健康上網每一天百萬 Slogan 創意標語徵選>入圍決選,請大家參加線上票選活動,幫他衝人氣還可以參加抽獎活動,他的編號是 58 號。 投票選出 4 則 你/妳最喜愛的健康上網 Slogan ,好康抽豐富幸運獎品!每次投票,都需投滿 4 則,每人一天最多可以投票一次,超過不計入票數和抽獎資格。 http://www.healthyonlineslogan.com.tw/04vote/vote.php
林宜蓉 - 教導處公告 | 2015-11-10 | 點閱數: 467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4 年 11 月 3 日南大教育字第 1040017724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活動議程詳如附件所載,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10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45 分。 (二)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 2 段 33 號) 三、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goo.gl/YVqH1S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4 年 11 月 13 日截止。四、相關聯繫事項請洽本校教育系林育如助理,聯絡電話: 06-2133111 分機 762 ; E-mail : lin8515@gmail.com 。 五、以下 6 校為本次成果發表會之種子教師群及亮...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呂家鳳 - 健康消息 | 2015-11-10 | 點閱數: 528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腸病毒疫情週報顯示,腸病毒疫情處於流行期, 104 年第 41 週門診就診人次較前一週上升,全國門急診人次高於近四年同期,社區主要流行病毒株為克沙奇 A16 ; 2015 年迄今共 5 例腸病毒重症確定病例,感染病毒型別為 3 例克沙奇 B5 、 2 例克沙奇 A16 ,其中 2 例死亡。腸病毒容易透過教托育機構內幼兒、學童之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相關防治工作不可鬆懈。  
公告 訪客 - 總務處公告 | 2015-11-10 | 點閱數: 516
公告:104 年 11 月行政會議紀錄
公告 楊超雲 - 人事室公告 | 2015-11-09 | 點閱數: 43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10 月 21 日廉政平臺工作紀錄表暨 104 年 11 月 2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1062055 號函辦理。 二、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學校部分教師利用課堂時間使用股票機或相關設備,進行股票操作,且近期股票市場漲跌劇烈,學校教師私下常有以互助會形式籌措資金以應付股票交易,因而影響學生教育與教師形象,請教師應嚴守職分,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公告 楊超雲 - 人事室公告 | 2015-11-09 | 點閱數: 650
一、依教育部 104 年 11 月 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34036 號函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11 月 5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41102026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因疾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 28 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患重病或安胎經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診斷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三、復查銓敘部 86 年 9 月 24 日 86 台法二字第 1524675 號...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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